根据开展2013年上海市光彩事业先进集體(tǐ)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,為(wèi)表彰在组织推动光彩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,参与上海对口支援地區(qū)的项目投资、感恩行动、帮困助學(xué)、赈灾扶贫等光彩事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,积极推动光彩事业的优秀工作者,经各區(qū)县党委统战部、工商(shāng)联、光彩会推荐,市光彩会办公室审核,市委统战部部長(cháng)会议通过,提出表彰建议名单。為(wèi)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,现将上海市光彩事业特别贡献奖、上海市光彩之星和上海市光彩事业组织奖、上海市光彩事业先进工作者表彰建议名单,进行公示,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。
公示时间為(wèi):2014年2月11日至2月17日。如有(yǒu)不同意见,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(送)或传真至上海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办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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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2月11日